经典案例  
在抚养条件与男方悬殊的情况下,经一审二审终取得儿子的抚养权
发布时间: 2015-6-19 20:11:17
   “任律师,我想请问如果我去结扎了,是否孩子一定会判给我”。万小姐打电话给我的这句话着实吓了我一跳。

     原来万小姐的丈夫陈先生要和她离婚,而万小姐自结婚后就停止工作了,没有经济来源,而且她和老公又住在家公家婆买的复式房里,而且这套复式房还带很好的幼稚园和小学的学位。也就是说,如果儿子判给爸爸,他可以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长大,衣食学习均无忧,而如果判给无房无钱的万小姐,则意味着安稳的生活将被颠覆。而且陈先生是家中的独子,孙子对于爷爷奶奶除开对孙子的血缘亲情,更重要的还是香火的延续,爷爷奶奶也是断不可能轻易放手的,看来想协商取得抚养权是不可能的。但对薄公堂,就万小姐的条件来说,要争取抚养权也是相当棘手。

     当时在西安出差的任律师安慰万小姐“无论如何别做傻事”,并约了回广州的当天就见面详谈。

     见面时,万小姐的手足无措溢于言表,但任律师知道,当事人因生活变故而丧失理智,但自己一定要帮她梳理出思路来。任律师围绕着取得抚养权的条件向万小姐仔细询问家庭生活的种种,小到儿子纸尿裤是谁换的,谁喂饭。渐渐地,任律师觉得有戏了,就交代万小姐如何准备证确材料。

    开庭当天,任律师围绕儿子年幼,需要悉心的照顾,从工作、收入、亲属支持等方面阐述了万小姐更利于抚养小孩。同时,还提醒法官留意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除了要考虑子女的需要外,还要考虑父母的需要。

     最后,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决儿子归万小姐抚养。陈先生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并花重金更换了律师,这次提交的证据足足两大本。任律师坚持一审的意见,并针对二审对方律师提出的新证据和新代理意见一一进行了反驳,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