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些同行聊天时,在谈到如果有人找你办离婚案,你会如何处理呢?大多数律师都会回答:“生活都过成那样了,还有什么留恋的,肯定离了”。
任律师从2004年开始就专注于办理情感危机处理案件,包括离婚和恋爱纠纷。刚开始也是完美主义者,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丰富,尤其是在办理了几百件离婚案件后对后续当事人生活状态的追踪,对于离婚是否当事人的唯一选择及如何理性处理离婚有了一些心得体会。运用这些心得到自己办理的案件中,才能真正帮助到客户。
比如,2014年10月任律师办理的一个案件就是这样。
2014年9月,王小姐找到任律师,她的丈夫李先生因外遇要与她离婚,已经起诉到法院。而且,几年前李先生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那次是法官调解和好了。王小姐希望任律师能帮助她争取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及财产。
任律师听了王小姐介绍案情后,觉得王小姐现在离婚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第一,王小姐夫妻婚后并未购置房产,他们一直是跟随公婆居住在三层楼小楼房。如果离婚,户口在外地的王小姐极有可能会处于滇沛流离的生活状态,如果帮她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她又拿什么来保证小孩的生活呢?第二,女儿刚上初一,正处于青春叛逆期,如果父母离婚,对她世界观的形成及心理的打击很难估量。第三,王小姐夫妻有两个小孩,按照中国法院通常的判决,都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小孩,而任律师认为国外的对此的判决更加人性化(即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出发,将两个子女都判由父母一方抚养,以利于两个子女共同成长),不离婚就不用将两个孩子分开。
鉴于上述原因,任律师试探性地问王小姐:“是否考虑不离婚呢?”王小姐很纳闷地说:“任律师,我真的不想离婚,我老公很帅,我真的还是很爱他的,但我问了别的律师,都说二次起诉法院会判离的,你能帮帮我吗?”
在明确王小姐的真实想法也是不想离婚后,任律师就开始着手准备应诉。
首先,任律师与李先生的父亲谈话,并成功说服老李先生出庭作证及出具证人证言,证明王小姐是个好媳妇和好母亲。
其次,帮助王小姐起草了一份情真意切,有理有节的答辩状。
就在准备应诉的过程中,王小姐的女儿在得知父母要离婚后,难过得几天睡不着觉,有一天凌晨2点多钟,居然不辞而别,幸亏发现及时,被李先生找了回来。任律师与王小姐的女儿沟通,她女儿慢慢理解大人,并主动要求给父亲和经办的法官写信诉说自己的想法。
在开庭两天后,法院就下达了不准予李先生离婚的判决书。看来对情感走向的准确把握及充分庭前准备,使得法官也很容易就做出了这个判决,虽然它与法律的规定并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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