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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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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离婚时一方所持股权被对方分走一半而导致公司僵局?
发布时间: 2023-4-21 15:27:19 被阅览数: 9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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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设立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股东登记比例不能推定为夫妻之间有关于股权归属的约定,因此,除非夫妻之间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否则离婚时不能直接按登记的出资比例来分割股权。最后导致一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将有可能与对方平均分割,除了财产被分割外,由于股权过于平均,还极容易导致公司经营僵局,对于这样的风险,应当如何事先预防、事后应对呢?任隽律师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建议如下:
(一)通过夫妻财产约定进行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 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如果希望按照工商登记比例确定股权归各自所有,可以通过签罟婚前、婚后夫妻财产约定来排除股权共旧 所有。该夫曇财产约定应当果取竹而协议的方式,而不能主张推定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夫妻财产约定C
(二) 发生婚变时,为避免股权变动导致公司陷入僵局,可以协商补 偿折价款
当股权被离婚的夫妻双方平均分割的情况下,就会发生经营问题有分歧的情况下做不出任何有效股东会决议,企业可能就要陷入僵局。所以,建议一方牺牲一定的经 济利益,通过协商方式给予对方股权折价款,获得股权控制权的安全和 公司治理的长久稳定。对于非经营一方,由于信息不 对称,建议聘用专业法律、财务人士帮助判断折价款是否具有合理基础, 并起草专业、严谨的离婚协议及财产分割条款。
(三) 诉讼中,积极争取法院支持己方获得股权、对方给予折价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实际经营公司的一方往往会提出自己 要股权,给予对方股权折价的主张。法院是否支持视情况而定,但原则 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所以,主张获得股权的一方,需要 积极证明自己获得股权更为合理的理由。如黄先生这个案子,需要证明 女方没有实际参与经营,缺乏经营公司的经验,二人感情恶化难以共事, 女方获得50%股权会造成公司经营困难等问题,以说服法院相信平分股权、二人共同经营公司不是一个好的方案。
(四)通过设立自然人控股集团避免分割多个公司的股权
在实务判例中,涉及分割多个公司股权,造成多个公司在大股东离 婚后陷入股权变动、公司治理风险。究其原因,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各 个公司里直接持股。建议企业家可以对多个家族企业股权进行梳理,在 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设立母公司控制各个子公司、子企业,夫妻二 人不再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而是通过母公司持有。这样,大股东面临 婚变时,只是分割母公司股权,并不能直接分割各个子公司股权。离婚 后,可以通过各个子公司的增资或公司治理机制,继续保有对各个子公 司的控制权,同时将母公司分割股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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