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和广州离婚律师团队logo   任隽广州离婚律师热线电话
  • 网站首页
  • 1
  • 网站简介
  • 1
  • 品牌服务
  • 1
  • 律师动态
  • 1
  • 经典案例
  • 1
  • 精英团队
  • 1
  • 家事法苑
  • 1
  • 联系我们
  • 广州任隽律师

    律师动态
    律师动态 nbt.png
    议案说法 nbt.png
    热线新闻 nbt.png
    开庭公告 nbt.png
     
    223
    联系我们
    ldh
    服务热线
    158-0025-778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45楼
    电话:158-0025-7782
    微信:微信号即手机号
    传真:086-020-38390218
    邮编:510623
    邮箱:renjunter@126.com
    223
     
    wz.png 议案说法
    非持股一方应当如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呢?
    发布时间: 2023-4-21 16:52:31    被阅览数: 1176 次
    由于信息不对称,持股一方在离婚时会有动机使用各种手段拒绝阻挠影响评估机构得出趋近客观的股权价值,对此飞驰五方是难以发现的,那么如何尽量打破这种信息不对称呢?根据实操经验,建议非持股一方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一) 谨慎确定协商的股权补偿款
    非持股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完全有时间对标的股份的市场价值进行充分了解与评估,如果在未对股份价值 进行充分评估的情况下,即匆匆与对方签订离婚协议,最后只能对自己 的行为负责。建议非股东一方,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和财务知识,应当 聘用法律、财务专业人士协助对股权价值做出专业判断。
    (二) 注意收集证明股权价值的资料、证据
    如果不是公司股东,很难获得一手的公司经营、财务资料。建议非 股东一方不要做甩手掌柜,平时利用夫妻关系,多收集公司的财务报表、 报税资料和审计、评估资料(原件),收集公司的重大资产情况,如土地 使用权、公司拆迁款等,以便在公司拒绝、不配合或误导评估时,可以 提出该等证据作为确定股权价值的佐证。
    (三) 争取成为公司股东或其他内部成员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査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 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薄有不 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査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査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上一篇:离婚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分户了解下
    下一篇:离婚时一方获得股权折价款时,如何确定股权价值?
    相关资讯
    dd.gif 离婚了,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分户了解下 dd.gif 协议离婚保姆级流程和注意事项
    dd.gif 打离婚官司可以不请律师吗? dd.gif 离婚律师,除了打官司,还能做什么?
    dd.gif 配偶突然起诉离婚,如何应对法院来电? dd.gif 对方不配合、不出庭……能离婚吗?
    dd.gif 协议离婚一定要和对方谈的事 dd.gif 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一方擅自无偿或低价转…
    dd.gif 非持股一方应当如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呢? dd.gif 离婚时一方获得股权折价款时,如何确定股权…
    品牌服务   家事法苑   联系方式 任隽广州离婚律师团队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
    离婚诉讼
    财产协议
    财富传承
    私人律师
    特殊婚恋
     
    离婚知识
    收养继承
    企业家事
    涉外家事
    常用文书
    财产分割
    财富管理
    家庭暴力
    离婚协议
    子女抚养
     
    1 15800257782
    广州任隽律师咨询电话:15800257782  邮箱:renjunter@126.com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222号天盈广场东塔45楼

    粤ICP备17037404号-4
    广州离婚律师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登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