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来自一位绝望母亲的咨询
电话那头,王小姐(化名)的声音疲惫而焦急。她与丈夫婚后共同努力,日子越来越好。但遗憾的是,小两口备孕了几年,却一直未能自然生育。终于经双友介绍于2021年在广州某医院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培育了数枚胚胎。但由于王小姐身体条件暂时还不能进行移植手术,所以胚胎被冷冻保存起来。
2022年2月,王丽接受第一次胚胎移植手术,并未成功受孕。就在夫妻二人准备再次尝试时,意外发生了。2022年8月的一天丈夫在工作中意外去世。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让王小姐和公婆悲痛欲绝。经过几个月的煎熬,王小姐渐渐接受现实后,意识到医院还冻存着两个胚胎。为了生育孩子,她决定继续做胚胎移植手术。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个时候医院认为王小姐丈夫去世,她现在属于“单身女性”,不能进行胚胎移植手术。王小姐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加上与医院之间的一些不愉快,遂找到我们希望起诉医院返还冷冻胚胎。
这起案件,远非简单的合同纠纷或物权争议,它交织着情感、伦理、法律与医疗规则的复杂脉络。对于王小姐,那不仅仅是冰冷的生物样本,更是她未来生活的全部希望。作为代理律师,我们深知责任重大。最终,我们成功帮助王小姐取回了胚胎。在此,将本案中的办案思路、核心焦点与心得总结如下,希望能为身处类似困境的家庭提供一点借鉴。
一、 我们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
试管胚胎的法律属性是什么?
它不是“物”,但准用“物”的规则? 胚胎具有生命潜能,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财产。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未有明确定义。但我们通过检索法学理论、相关司法判例(如江苏宜兴冷冻胚胎案)发现,主流观点倾向于认为胚胎属于一种特殊的“人格利益”载体或“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其处置权应归属于提供配子的夫妇双方。
案由选择是关键。 我们放弃了“返还原物纠纷”这一可能引发争议的案由,最终确立了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作为诉讼路径。核心论点在于:夫妇与医院之间成立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提供胚胎冷冻保管服务,夫妇支付费用。当合同目的(即为生育目的保存胚胎)无法在该院实现时,夫妇有权要求医院履行“返还”这一合同附随义务。这一策略绕开了胚胎法律属性的哲学辩论,直接切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务实和稳妥。
二、 庭审前-中-后,
用证据和法律精准应对医院所有抗辩。
01
医院抗辩认为,原被告间为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其不具有返还胚胎的义务;同时提出不需要返还胚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对于医院的这个观点,我们提出冷冻胚胎对于王小姐而言具有生命特质,比非生命体有更高的道德地位及伦理性,应受到特殊尊重和保护。胚胎承载了王小姐与亡夫的遗传物质和情感寄托,王小姐和亡夫与胚胎具有生命伦理的密切关联,故王小姐应为胚胎的权利人,其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监管权、处置权及返还请求权等。故在原告明确表示不愿继续将冷冻胚胎保存在被告处的情况下,被告应将案涉胚胎返还给原告。
02
医院抗辩认为,依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的社会公益原则规定,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对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原告属于单身妇女的范畴,根据上述规定,被告不得将冷冻胚胎返还给原告。
对于上述观点,我们提出丧偶妇女有别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的单身妇女,有权要求医院为其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王小姐和其丈夫与医院订立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生育子女,现合同目的尚未达成,虽然原告的丈夫已经死亡,但其在生前与原告共同在被告处接受生殖辅助治疗,并进行胚胎移植,结合胚胎移植并未成功的事实,可推知继续实施胚胎移植并不违反其丈夫的意愿。而且这些规定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在从事人工生殖辅助技术时的管理规定,被告不得基于部门规章的行政管理规定对抗当事人基于私法所享有的正当权利。
03
医院抗辩认为,胚胎属于特殊物,涉及伦理,不可随意处置;医院同时认为,胚胎保存条件特殊,返还可能导致胚胎死亡,故不同意直接返还给王小姐。
对此我方提出,返还案涉冷冻胚胎的行为本身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未违背我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及公序良俗原则。至于案涉冷冻胚胎返还之后可能存在法律和道德风险的问题,属于对胚胎的后续合理利用问题。原告以想去医疗技术更好的医院试行辅助生育为由,要求返还案涉冷冻胚胎的行为本身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亦未违背我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及公序良俗原则。同时,王小姐也承诺不将胚胎用于买卖或实施代孕。
在起诉前,我们建议王小姐联系心仪的具有“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具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资质的合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并配合王小姐事先取得该医疗机构同意接收函。
同时,我们主动向法院提供了胚胎转运的详细方案,包括联系有资质的接收医院、使用专业的医用液氮运输罐、确保全程冷链监控等,以消除法院和对方对于“返还后无法保存”的技术性质疑,展现了我方的负责任态度。
结语
每一个试管胚胎的背后,都是一个渴望完整的家庭。代理此类案件,我们守护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他们对于生命的期盼。作为家事律师,将最专业的法律技能和深厚的人文关怀相结合恰是我们的强项,才能助客户渡过人生的惊涛骇浪,抵达希望的彼岸。
往期严选
离婚如何选择律师?
律师审查离婚协议要点分析表
家事律师案例检索方法
微信&财付通&理财通证据调取攻略(附重要注意事项)
网上七天办好离婚,是真的吗?
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何选择?
因家庭矛盾,在微信群(朋友圈)辱骂配偶,是否构成侵权?
婚前债务婚后还,离婚时能要回来吗?
|